昨天是週六,天氣晴朗,我和教會的學生團契一起去新莊運動公園運動。我第一次去。那裡有很棒的田徑場、籃球場、網球場、大草坪、散步步道,如果公園裡的人不是很多,實在是個很適合運動的好地方。結束後,我們一群團契同工(「同工」意指在教會中負責協助執行各種會內事務的會友)就留在公園,和人分享福音。
在大約一小時左右的傳福音時間之內,我一共和四位國中生、三位小學生談道。其中,小學生全都禱告接受耶穌,國中生之中,禱告接受主的則是兩位。很感謝神!不過,這不是我想傳達的重點…。
這次傳福音的過程中,有件事令我有點訝異。我是用「四個屬靈的定律」(簡稱「四律」)小冊子與國中生談道。當我翻到第九頁,請他們唸啓示錄三章二十節
耶穌說:「看哪!我站在門外叩門。若有聽見我聲音就開門的,我要進到他那裡去。」
的時候,我發現,我遇到的國中生(國一和國二)看到「叩」這個字,都不知道「叩」該怎麼唸!^^"" 莫非,目前四律小冊子的用字程度,已經漸漸超過一般中學生的閱讀能力了嗎?


2 則留言:
這篇重點好奇怪XD
本來以為是很感人的,後來...
只是沒有組織的隨意寫寫嘛XD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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